典卖是什么意思?

词条 典卖(典賣)

拼音 diǎn mài

注音 ㄉㄧㄢˇ ㄇㄞˋ

典卖是什么意思

典卖
基本解释

典卖 diǎnmài

[pawn] 俗称活卖。旧时指把房屋、田地等在限期内典押给他人使用,期满后再赎回,愈期不能赎回,即被视为出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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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语辞典
典卖diǎn màiㄉㄧㄢˇ ㄇㄞˋ
  1. 以财产约定出卖,期满后可照原价赎回。《红楼梦.第一三回》:「如此周流,又无争竞,亦没有典卖诸弊。」

典卖的其它解释

  • 典卖,又称“活卖”。是指中国历史上买卖不动产的一种方式。指将房屋、田地等不动产出典于人,收取一定典价,在约定期限内原价回赎。与绝卖不同:绝卖是所有权的转移,不能赎回,而典卖则是附条件的、临时的所有权的转让,可在一定期限内赎回原物,过期不赎才视为绝卖。始见于《唐明律合编》转引“元律”:“诸典卖田宅,从有司给据立契。”明清律均规定:不税契者,不过割者,重复典卖者,均应依法治罪。
  • 典卖的造句

    1、根据相关的考证可以看出,该制度可能源起于南北朝时期的典卖制度。

    2、集合军事、悬疑、谍战诸多经典卖座因素,绝无冷场,没有拖沓的情节,没有多余的对话,没有繁琐的人物,没有雷同的人物。

    3、现在媳妇死于非命,家中旧物几乎典卖殆尽,今后我们母子不知道如何生活下去!

    4、两宋时期,田宅交易十分活跃,尤其是田宅的典卖交易方式在两宋时期更是得到了蓬勃发展。

    5、典卖的流转形态使土地同时发挥了融资功能与使用权转移的功能,出典人保有土地的所有权,典权人在约定的时间内享有土地的用益权。

    6、但声明这是破例,在此地之外,如果西洋人再私行典卖旗地,就要按例治罪。

    THE END